“我去做美容就是想要把脸上的暗疮除掉,既然她们店里没有这个能力做到,那么就应当退款”,耿女士非常生气,昨天她拨打晨报维权热线时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
耿女士介绍说,今年元旦,耿女士经朋友介绍,去浦口商城百丽美容中心做美容。 据耿女士讲,当时美容院竭力推荐她办优惠卡,说是1月搞活动,交2000元办张年卡每年还可以返还500元,并且送一个价值880元的套盒。耿女士开始不愿办年卡,她只想做一个祛痘印和雀斑的套盒(一个疗程880多元),每三天做一次,共做12次。但是后来还是经不住诱惑,办了张年卡。一月份做完套盒以后,耿女士又做了5次护理(一个星期一次,做到上个星期),但是这么久下来,几乎没有一点效果。“我去做美容就是想要把脸上的暗疮除掉,既然她们店里没有这个能力做到,那么就应当退款”。美容院说只能退400多元钱,但是后来一分钱都没退,耿女士找了三次都没有结果。
记者打电话给美容中心的老板,张老板解释说,他们的优惠卡是和护肤品厂家合作搞的,顾客办卡的钱都打给了厂家;推销优惠卡也是正当的行为,最后到底办不办是顾客自己决定的,他们并没有强迫顾客什么。而且做美容本来就不是一件立竿见影的事,需要有一个恢复的过程。耿女士做了这么长时间并不是没有一点效果,她之前的皮肤比较暗,现在已经比以前亮多了;至于暗疮,需要有一个褪去的过程,可能需要的时间比较长。而且她目前的实际消费已经超过了2000元,所以不可能给她退款,现在如果开始停做,是她自己的损失。这位张老板还说,商家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退款,如果我退给她了,其他顾客都以没什么效果为由上门要求退款,那他的美容院岂不是要关门了!实在不行,耿女士可以找个朋友来继续用她的年卡,让她的朋友付给她一些费用。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知名大律师仲若辛称,做美容到底有没有效果是很难说清楚的,因此消费者与美容院之间很容易产生摩擦。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记者建议消费者做美容最好选择比较正规的美容院,在做美容之前尽可能留下一个书面的协议,或者保留当时的宣传册等,以便日后产生纠纷时,有个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