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发生在大山深处
这是一起感到心酸的凶杀案。案发于3月1日下午,地点在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
当日下午1时38分,三门镇大地村一村民小组的屋内,一妇女死于非命。村民报警后,三门派出所的民警先行赶到现场,按照村民的指引,民警来到案发的屋子向里观察,发现一面目全非的妇女一动不动坐在背篓中,下身赤裸。 派出所民警判定是凶案,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先向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廖庭胜汇报。廖庭胜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技术大队民警赶赴三门镇。
大地村在大山深处,全村共有13户村民,居住地较分散,而案发的村民小组仅有四户人家。从县城驱车到现场需两个小时的行程,然后步行约2公里的崎岖山路小道,直到天色黑暗,刑警才艰难地到达了现场。受害人住房用木材搭建,非常破旧。经检查,受害人面部被凶器损害,已死亡,有性行为。地上有用灰掩盖的血迹。
受害人与多名男子往来
经向附近村民了解得知,死者姓龙,今年52岁,20余年前与一北流男子到龙胜谋生,生育的两个男孩均已成年,并且到广东打工长期未回家。早年,因贫困,龙某的老公离开了此地就无踪影,龙某听力不好,语言表达不清,长年与世隔绝使其思维较迟钝,但生活尚能自理,也干得一些农活,能种田,饲养猪、鸡等。警方还调查得知,龙某与邻居关系不错,与村无明显矛盾。
龙胜警方还从受害人生活作风方面作了调查,据小组的村民反映,龙某生前曾与男性往来,近几年来先后有数名中老年男子到龙某家,但他们住上一段时间后,却都离开,不见来往了。据村民反映,2月28日约11时,还曾有人见到龙某。至3月1日下午1时发现其受害,26个小时之内,谁与龙某接触过?警方分成几个小组进行排查。经调查,先后与龙某有往来的四名男子以及其他外来人口,均无可疑行为。
刑警调查报警人唐某的情况,据了解,同村的唐某是最早发现龙遇害的村民,据唐某表示:2月27日,唐某雇用同村村民黄某帮其砍树扛树,28日中午,有一牛贩子找到唐,要求他介绍去买牛,唐随后就离开了。翌日中午,唐回到砍树的地点却找不到黄,因以往闲聊时听黄多次提到龙某,并表示出对龙某很有兴趣,唐遂到附近龙家看了一下,结果发现了龙某尸体。刑警立即对黄某开展侦查。
嫌疑人在山上被擒
据调查,黄某今年54岁,是村中一农民的养子,有犯罪前科。1981年,黄某在村中杀害一妇女,奸尸未遂,后投案自首。据悉,因黄某本身反应迟钝,有投案自首从轻情节以及其他各种原因,被从轻判决无期徒刑,后减刑于1999年释放。黄某回家后,其兄弟姐妹都不愿管他,他自己则在村中搭一木棚居住,在村里帮他人做农活,警方经调查,发现其已失踪,遂将黄某列为犯罪嫌疑人。
刑警分折,黄某身上肯定无钱,又没有通讯工具,也没有外界的亲朋,思维简单迟钝,肯定不可能跑远。警方在全县各路口布控,并在案发地点周边的村寨进行搜索排查。3月2日下午约4时,搜查的刑警果然在附近一村中发现黄某,当时他正在帮人挖地。警方将其迅速带回,并展开审查。此时,仍在进行调查取证的刑警有了结果,各方面的证据均表明黄某是杀害龙某的嫌疑人。当晚约8时,黄某最终供出了杀害龙某并奸尸的犯罪事实。
杀人奸尸手段残忍
案情真相大白:2月27日,同村的唐某雇用黄帮忙砍树和扛树,闲时两人一起聊天,自然就讲到附近龙某的情况。据黄某供认,每当此时,黄某就有强奸龙某的欲望。案发当天,唐某因帮牛贩子的忙,离开了,而黄某一个人干活无聊,就跑到附近另一村民家吃饭喝酒。期间又谈到了龙某的情况,黄某表示,龙没有老公,自己也一直没有老婆,不如自己上龙某门算了。喝完酒后,龙某就情不自禁地向龙某家走去,然后进入了龙家,此时龙某正在家洗衣服。
见黄某进屋,龙某问了一声,黄某无事故意找事搭讪。心急火燎的黄某感到来硬的可能占不到便宜,因为自己的个头瘦小,而龙某有力气。他见屋角有一斧子,毫不迟疑地操起斧子打向龙的头部及面部,将其打倒后估计可能死亡,然后奸尸。完事后,黄某担心他人发现,遂将尸体抬进背篓,再将血迹用灰掩盖后逃离现场。
性压抑造成性饥渴
采访完这起杀人案后,记者在与办案民警闲聊此案时,他们均有感慨。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同样是个悲剧,据了解,山区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产生了很多光棍,长年见不到青壮年妇女,以至于光棍汉长期性压抑造成性饥渴。
据反映,黄某释放回村10余年一直单身,也得不到亲人的关怀,平时在帮村民干活时,眼神中常流露出对异性的渴求。性的冲动,使得他常常在别人家帮干杂活时,乘男主人不在家对女性动手动脚,有时还强行搂抱。这些行为使村民非常厌恶,也使得他自己更加孤立和孤癖,数年来几乎没有走出山区。据反映,黄某在服刑时,甚至对女管教都有非分之想。
黄某涉嫌杀人奸尸,作案手段和情节特别恶劣,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