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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家门前大树上高挂的“恶犬”告示牌甚是醒目。小刘军摄
本报讯
近来,岳麓区杜家塘小学旁边,一曾姓户主将一块写有“私宅养恶犬擅入者自负”的木牌钉在门前大树上。此举引起学生家长不满,而该户主称此举主要是为了“防贼、防咬”。
昨日,记者在接到一学生家长报料后,来到了位于麓山南路的杜家塘,老远就看见一块写有“私宅养恶犬擅入者自负”的白底红字木牌钉在门前的大树上,一条大黄狗在树下转悠。
“我之所以养狗并挂上这块木牌,也是因为被贼偷怕了!养狗后,至少能吓退80%的贼,家中丢东西的情况已大为减少。”在记者说明来意后,户主曾志立坦率地道出了实情,“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晚上经常在附近转悠,看到没人就顺手牵羊‘拿’东西走。小到锅碗瓢盆,大到好几百公斤重的铁墩都不会放过。”
他还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挂木牌,除了吓唬贼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家的母狗喜欢咬人,他已为多名伤者花费医药费上千元。挂牌后,被咬者已大为减少。
“我的狗是养在家里看家用的,并没有放到外面去扰民,也不会吓着学生。”针对学生家长所反映的“恶犬”告示牌会让路过的小学生受吓、心理蒙上阴影一说,曾志立提出了反驳。同时,他也承认,挂牌当初就有邻居对他提出过异议,但经过解释后,邻居们还是能够接受。
记者就此事与橘洲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一值班人员取得了联系,他表示该事归街道城管办具体管理,他会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城管办负责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之后,记者又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王永贵律师,他认为:曾家此举不妥当。其一:悬挂“恶犬”告示牌虽能起到部分防盗作用,但如果狗咬伤了人,主人并不会因牌上标明“擅入者自负”而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其二:告示牌带有明显危险性的提示,会对过往行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行人可能选择改道而行,从而带来诸多不便;其三:告示牌当街而挂,有碍市容,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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