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王婧)“电视台的短信互动活动就本质而言是一种彩票性质的行为。国家应该限制这种做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根俊在本次两会上递交了《关于限制向电视台发送短信和电视台播放广告的内容和方式的意见》的提案。
短信竞猜满天飞
许根俊说,许多电视台在播放一些带有娱乐性的节目时,常常伴有发手机短信到电视台的活动。这类活动是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然后从答对的短信的号码中抽取其中某些手机号码,抽中的号码给予一定的奖励。手机短信往往要收取较高的费用。有的电视台一次活动就可以获取上亿元的短信收入。参与的对象主要是许多年轻的学生和青年。许根俊认为,搞这类活动,其优点是电台和观众互动,增加电台的收视率。但是,这类活动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彩票性质的行为,都是通过少量的投入来获得赢取大奖的机会。
“然而,我国对发行彩票是有严格控制的。”许根俊表示,彩票的收入,主要是用于广大群众的公益事业,而不是给某些单位搞创收。然而这种电视台、电台的短信收入是很不透明的,收取多少,奖励多少,用于何处,都很不清楚。且这种短信赚钱的方式,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收益部分应搞公益活动
许根俊建议,有关部门应采取限制的措施,如果一定要搞短信互动节目,也应把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如对生活困难地区、灾害、教育等事业的补助。而不应该利用电台自身有利条件搞这些短信活动来增加收入。电视台的收视率的提高主要是依靠办好节目,用这种方法创收,掩盖了电视台自己工作的不足,并淡化了办好电视台的竞争、激励机制。
除此之外,许根俊建议,规定电视台在每一个停顿的时间里,广告最多可以播放的时间还可以短些,在一个停顿时间里,一种广告只能播放一次;而每次播放商业性的广告时,至少要有一个公益性的宣传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