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论坛近日出现了这么一个帖子引发了热议。一个女孩子和男友去登记结婚,在办手续前几分钟,男友突然拿出婚前财产公证协议,要女方签字。协议书上写明:房子、车子等所有权都不归女方。女方不知所措,当场泪流满面,结婚登记被迫延期。
网友意见不一
致。一部分女性网友表示,如果女孩子爱这个男人,就签字。而另一部分女网友则认为,这个男人如此现实,不要也罢。而不少男性网友则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很正常。其他一些网友觉得,男方条件明显强于女方,女方婚前便处于弱势,可能会导致婚后也处于弱势。
时报回帖:先商量一下为好
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新鲜事物,但男方的做法太唐突,让女方一下子无法接受。若真要签,事先进行商量比较妥当,这也是尊重对方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