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工商局和市消委联合公布了2005年度十大维权案例。十大案例主要涉及商品虚假销售广告、商品房延期交房、房屋装修、旅游、购物等方面的消费侵权纠纷。
1 热水器违规安装致人伤亡
秦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深圳市某公司生产的热水器,超市安装人员未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造成秦先生之妻、女一伤一死的事件。 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超市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各种费用总计313333元。
2 旅游遭遇甩客纠纷
去年8月18日,胡某等6人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九寨沟旅游合同。旅行中,因为购物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胡某等人被卸在路边。胡某等集体申诉到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经调查得知,司机中途甩客违规,但导游一直都全程陪同,所以不构成弃团行为,但有侵权行为。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旅行社负责胡某等6人因中途司机甩客的租车费1400元,并一次性补偿胡某等6人因此造成的损失6000元,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3 装修粗糙合理索赔
株洲的郑女士与长沙某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完工后,因质量和环保超标问题,郑女士投诉到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经仔细调查,认定被诉方负主要责任,但消费者也存有责任,经过调解,装修公司一次性补偿郑女士7000元。
4 虚假销售广告遭投诉
去年6月17日,河西某电器商场在媒体上刊登了某商品降价1000元的广告。当众多消费者上门求购时,却被“错误广告”的理由拒绝。经过调查,认定该商场存在过错。经调解,商场登报声明自己的错误,并向消费者道歉。对因广告误导前来购买的34位消费者每人赔偿100元。
5 商场购物受伤
去年3月21日,潘女士在某商场购物时被该商场未放稳的货梯砸伤头部,消费者对商场提出了索赔要求。工商部门作出由商场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6430元的调解。
6 保健品误导顾客
患白内障疾病的李先生购买了某品牌的药品,使用后李的视力不但没恢复反而有下降,但厂家不愿承担任何责任,李投诉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取证,证明厂家产品宣传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调解要求厂家全额退款。
7 商品房延期交房
去年3月15日魏某到市消协投诉,称他于2004年5月25日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要求预交了定金。但到交房日魏某去办理手续时,发现房屋有三个明显的质量问题,由此拒绝拿钥匙和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房产公司尽快修复。直至2005年4月8日,魏某才从该公司拿到钥匙。为此,魏某提出了索赔要求。在消协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房产公司支付投诉人魏某逾期交房违约金等共计人民币25000元。
8 收割机退货案
农民蒋某在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1270元的收割机,但在使用中收割机经常出现故障,公司派人修理过一次,但没多久又坏了。蒋某要求退货,公司不同意。经消协调解,该公司同意全额退还货款。
9 啤酒瓶爆炸伤人
2005年5月1日,肖某在某酒店就餐时,啤酒瓶突然爆炸,碎片将其左脚踝关节处动脉组管划破,用去医药费3000余元。肖某向消协投诉要求赔偿。经调解,啤酒厂家同意一次性补偿肖某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5600元。
10 电话机无端起火
2005年4月22日晚,农民刘某家的电话机在无人使用、无雷击、无其他火源的情况下突然起火,烧坏一台电视机、一台缝纫机,并引起房屋起火。次日凌晨刘某投诉到消协,经消协调查并与经销商、电话机生产厂家联系、交涉,认定电话机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4500元,并更换一部电话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