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金国副部长在会上宣读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白景富常务副部长代表部党委就贯彻落实“八条措施”进行了部署。 11月13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八条措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北京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认真研究北京市校园治安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克服地域广、学校多、工作复杂的实际困难,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在各级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下,在全局各部门、各警种共同努力下,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为加强对此次工作的指挥领导,市局成立由高煜副局长任组长、文保处许克嘉处长任副组长,刑侦、治安、巡警、交管、消防、人口等部门及各分县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制订下发工作方案及工作账单,认真分析公安部“八条措施”,逐条细化,分系统、按部门落实任务措施,从宣传发动、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法制教育、校园反恐防暴演练、督导检查六个方面,细化工作指标,确保按期销账。
为进一步贯彻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局多次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五个意识”,切实把“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本市公安机关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四张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抓深、抓细、抓严、抓实,确保组织到位、警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实现今年年底前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五项目标。
二、大造宣传攻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
11月15日,市局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市教委和局属相关部门领导以及中央、市属30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会议。会后,《北京日报》、《人民公安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及《北京新闻》、《法治进行时》等中央、市属30余家新闻媒体对我局贯彻公安部“八条措施”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进行了专题报道。局属各单位、各分县局也纷纷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全力开展“五个一”行动。据统计,市局新闻发布会后,各类平面、电视、网络媒体累计刊登报道我局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工作情况200余篇。发放宣传海报30000张并张贴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和派出所,张贴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放调查问卷5000余份,从涉校案件、法制教育、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等方面征求意见。“八条措施”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
三、多策并举、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秩序稳定。
公安部“6.16”会议后,市局各有关单位采取打击、防范、整治、教育等多种手段,深化对“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受到了各级政府及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的普遍好评。
(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建立涉校案件侦破责任制,对所有涉校案件,重新梳理,逐一挂账督办。市局各部门认真落实“6.16”、“11.3”会议精神,主动出击,迅速反应,对涉校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查”的“四个优先”原则,明确了“定案件、定人员、定责任”的破案责任制,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学生、教师及危害校园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破了一批涉校案件。专项工作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严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治安刑事案件。各级公安机关共查破涉校刑事案件1395起、治安案件963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9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85人,治安拘留775人。打掉校园周边针对学生实施抢劫的犯罪团伙 131 个。
(二)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工作以来,市局进一步找准目前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秩序类问题,提高打击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专项工作期间,共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设立报警点1489处,对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加强整体巡逻防控的同时,还根据校园周边警情规律,强化对高发案部位的控制及学校周边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偏僻路段的布控,加大对可疑人、可疑物、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保持强有力的高压震慑态势,及时发现、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所有中小学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市局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积极作用,深入校园开展警学共建活动,结合校园特点,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师生和少年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增强。部署贯彻“八条措施”以来,先后开展法制讲座7109场次,全市1084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全部完成了每月“进至少两所学校、讲至少两堂课”的硬指标。
市局还积极同教育主管部门协商,将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中小学必修课,经过一段时间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已经实现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计划”的“三进”目标。
(四)不断加大学校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市局通过对校园周边的警情、发案“三高”进行认真的分析判研,确定了校园周边高发案区域、路段339个。积极调整巡逻车停靠点、巡逻民警签到点、报警点394处,确保了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生上下学、幼儿园接送儿童时段,有巡逻车定点停靠,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有效提高校园周边有警率和见警率,同时巡警系统充分发挥24小时及弹性定点定位巡逻车的作用,将巡逻车在校园周边定点停靠纳入巡逻防控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确保巡逻警力到位,防控措施落实。 (五)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保证交通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在调研勘察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规模和投入。据统计,共完成了1100余所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工作,增设交通标志2500余面,施划交通标线6.1万米,施划人行横道62处,增设行人过街信号灯47处。11月中旬,针对清华大学东北校门无人行横道灯,存在严重交通隐患问题,为确保清华大学师生交通安全,我局打破常规,急事急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克服困难,用两天时间完成了清华大学东北校门口信号灯设置工作。此外,还在城八区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路段增设路侧停车泊位320余个,设置“限时停车”泊位420个,进一步方便了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
(六)深入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在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工作中,市局有关职能部门主动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检查,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先后对66所普通高校、78所民办高校、760所中学、1504所小学、1422所幼儿园的教室、宿舍、体育设施、校车、用火用电等部位开展了安全检查,共检查上述部位28000余处,及时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9800件。督促、协助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规范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工作,增加门卫力量,严格会客登记制度和孩子接送制度。
四、加大科技创安力度,切实提高技防设施在校园安全中的含金量。
“八条措施”贯彻以来,市局以实现“平安奥运”为目标,以“四张网”建设为契机,将贯彻落实“八条措施”主动纳入“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战略工作思路中,在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力开展科技创安工作。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立体防控网络,使校园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为切实做好校园科技创安工作,市局协调市教委累计投资4000余万元,专款用于完善各区县技防设施。目前,全市4084所中小学、幼儿园中,已有2514所中小学、1415所幼儿园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了以红外报警、视频、监控、通讯、门禁、电子巡更系统等技术手段为主的技防设施,技防安装率已达到96.2%。其中197所寄宿制学校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系统。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远程图像传输技术,及时掌握学校内部情况,合理调配警力,有效提高打防控工作效率和能力。
五、强化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八条措施”落到实处。
为确保“八条措施”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贯彻“八条措施”专项督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专项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并邀请市局巡视组参与对局属职能部门、各分县局专项工作贯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为期十五天的专项考核,考核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学校、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局属7个职能部门及19个分县局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工作情况进行了细致考核。通过反馈,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对“八条措施”知晓率显著提高,其纷纷表示通过公安机关的工作,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显著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六、加强调研,探求建立巩固贯彻落实“八条措施”专项工作成果长效机制
2006年,市局将根据公安部确定的“2006年为全国公安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整体定位,结合市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安部“八条措施”,于一季度将再次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对“八条措施”进行再要求、再部署。此外,市局将通过建立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内外同步,整体推进相协调的工作机制、指导监督与考核验收相结合的“四项工作机制”,确保巩固“八条措施”专项工作成果长效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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