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局紧急通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大中城市
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明禽类上市其他市场必须在指定封闭场所集中宰杀
广东省工商局今天(3月8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并强调,凡是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从即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大中城市城区的肉菜市场、超市,将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在市场内现场宰杀加工各种禽类的规定,一律停止现场宰杀禽类,其他市场确需宰杀禽类的,必须在指定的封闭场所集中宰杀。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市场监管,严格上市禽类票证管理。要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3月10日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辖区内市场所有经营活禽的摊点进行全面清查,已经上市摆卖的禽类,凡是未取得防疫合格证明的,一律禁止销售。经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同时,加强禽类的进货台账登记管理,做到票账一致;加大查处力度,对未持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销售禽类的经营户,将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处罚,并严厉查处贩卖病死禽类等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履行协助禁止假冒伪劣商品入场销售职责。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改善市场设施,规范禽类宰杀行为。二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消毒制度,搞好场内卫生。市场开办者必须按照有关卫生管理规范,做好场内场地、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三是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协助禁止未经检疫禽类入市经营责任。凡因市场开办者未履行管理责任,市场上屡次发现销售未经检疫禽类的,将对市场开办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通知还强调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防感染。各级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执法工作中,要提高防护意识,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禽流感疫情,要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据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此项工作督查指导。督查过程中发现有未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或者履行职能不到位,仍有未经检疫的禽类上市摆卖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巡查人员的责任。期间,省局将组织督查组到相关地区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省系统通报。(李明通讯员 胡燕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