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讯前方记者组报道:今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人民网进行了现场图文直播。在大会发言中,沈淑济委员代表全国妇联发言,建议关注农村流动人口家庭问题,积极探索制定家庭政策。
沈淑济委员指出,据统计,农村流动人口家庭中70%以上是男性一方外出,留守妇女要承担起生产劳动、家务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任,面临着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的三重压力。长期分居造成精神寂寞、苦闷,婚姻不稳定。据某人口输出大省统计,在农村已经离婚人群中,夫妻一方外出打工的占到50%以上;因丈夫长期在外,离婚妇女难以提供分割家庭财产的法律依据;性骚扰案件中,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即使是夫妻同时进城的农民工,因居住环境差,也严重影响家庭生活质量。
沈淑济委员建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农村流动人口家庭的专题调查研究,把握当前农村流动人口的家庭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建议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增加“未成年人监护人委托制度”,落实儿童的监护责任主体,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
积极探索制定家庭政策。家庭是社会结构中最基本的单元,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根据新情况,需要在原有的政策框架中,增加针对家庭需求和开发家庭功能的政策。当前,建议以农村流动人口家庭为突破口,制定特殊群体的家庭政策,对农村流动人口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实施义务教育中要加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入,保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对他们的学习管理和心理健康疏导;进一步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推动力度,使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农村流动人口的需求,筹建低价位农民工家庭公寓或农民工廉租房;在对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中,要注意指导、帮助农民工正确处理外出务工与婚姻家庭、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的关系,增强家庭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健全法律咨询和救助机构,帮助流动人口家庭解决困难,切实维护农村流动人口家庭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沈淑济委员建议,在实施“十一五”规划中,逐渐打破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的制度,为农村家庭实现有序流动,每个家庭都能享有幸福生活提供政策支持。建立针对农村流动人口家庭的帮扶支援机制,开展社会支援行动。鼓励企业、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帮助农村流动人口家庭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