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据《三秦都市报》报道,西安市民王某因使用黄色短信息报复、骚扰、危害他人正常生活,8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处以500元罚款,这是陕西省用新法规处罚发黄色短信的首起案例。
2006年3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李某称他从3月1日起不断收到单位同事王某发来的黄色短信,要求胡家庙派出所依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当事人。
经民警调查,受王某黄色短信骚扰的不仅是李某,还有同单位的另两名同事。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所长说,王某使用黄色短信骚扰本单位3名同事,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并且造成了一定后果,故依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