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晓明 通讯员陈实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陈实)本报2月25日曾报道了一起窃贼盗窃高压线铁塔构件,对北京全城用电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案件。昨天上午,房山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窃贼丁某、张某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审理后确认,去年6月,丁某与张某、刘某(在逃)在大兴区与房山区交界处,从两座超高压线铁塔拆下33根塔材变卖。该处高压线是北京电网的最高级别线路,如果铁塔倒塌,将有可能造成北京地区大面积停电。法院认定,丁某、张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此案检察官介绍,破坏电力设备罪不按盗窃数额量刑,起刑就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