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冀保珍)春节前,任县马老汉买了个电热毯,没想到买回当天试用时,电热毯自燃引起火灾。在经销商认可的情况下,生产厂家却认为引起火灾的电热毯不是他们的产品,马老汉的损失他们不予赔偿。马家表示,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月24日,80岁的马成俊老人在任县县城的百货日杂门市花29元买了一条灵芝牌电热毯,想着让回家过年的孩子们睡觉时不受冻。当天中午他把电热毯插上电源预热,便出去了。一个多小时后,79岁的老伴从外回来,进院发现屋里往外冒烟,赶紧推门查看,原来屋里着火了,老人马上用水去灭火,老人救火时手和脸都被烧伤了,万幸的是火被扑灭了。这时,她发现是那条正在预热的电热毯着起来引起了火灾。老太太赶紧通知了孩子们,又将卖电热毯的门市老板贾金全叫来。贾金全看了现场后,认可是自己卖给马老汉的电热毯着了火,便和邢台的总经销商取得联系,之后将此事告知生产厂家。
1月27日,电热毯生产厂家石家庄令草电器有限公司经销人员高先生来到现场,提取了一些残留物,答应年后处理。2月7日,高先生再次来到马老汉家,否定了引起火灾的电热毯是他们厂子的产品。马老汉的女儿马军华把此事投诉到了任县消协,但消协多次出面协调仍然没有结果。
日前,高先生告诉记者,取样检验后,他们可以肯定地说,马家燃烧的电热毯不是他们公司的产品,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资料已经送到当地消费者协会。
马军华表示,她家燃烧引起火灾的电热毯的确是灵芝牌的,这一点经销商能证明,厂家如果坚持不负责任,她将到合法的鉴定机构去检测,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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