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专访《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人梁彗星委员
本报特派记者 吴艳霞
3月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我国著名法学家、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人梁慧星教授就目前正在热议的物权法草案,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燕赵都市报:请问梁教授,有关物权法草案的最新消息怎样?
梁彗星:在今天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中提到,物权法已经列入今年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了。
燕赵都市报:去年,本报全文刊登了草案,并且在河北省进行了全民征求意见,老百姓对物权法关注度非常高,但是,老百姓又说:“我们看不懂呀!”物权法草案太晦涩,是给我们用的吗?
梁彗星:(笑)这确实是目前百姓反映最大的问题。不过,法律是由一套概念组成的,法官和律师们都使用这些概念办案,国际上也通行这种话语体系,物权法是不能通俗化的,我们应该做的是宣传和讲解工作。物权法非常重要,跟老百姓联系最密切了,你买房、买车,家庭中的动产和不动产,都是物权法的范畴。
燕赵都市报:目前北大教授巩献田的一封公开信对物权法的立法进程产生了影响,那么,您如何看待巩教授提出的“草案违宪、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等内容?
梁彗星:这个问题,应当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来解决,物权法讨论8年了,4次审议,对于某个人提出的关于性质、方向、基本原则、基本精神等方面的问题,恐怕只有立法机关才能解决。
燕赵都市报:对于物权法草案中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您是如何看待的?对于乞丐的打狗棒和富人的宝马车是否同等保护等问题,作为草案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您如何回答这些问题?
梁彗星:其实,物权法对穷人更重要,因为穷人没有足够的势力来保护自己,只能依靠法律。你知道,普通人和穷人可能受到的侵害,除了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犯罪之外,还有公权力。普通人的财产虽然很少,可能只有几十平方米的房子,但那是他生存的基本条件,而有钱人,一个房子拆了,并不会影响他的生活。前些年的孙志刚,还是一个大学生身份呢,不是非法拘禁致死吗?要是从宝马车上下来的是百万富翁、亿万富翁,警察会上去跟他查看身份证、暂住证吗?所以,物权法对穷人和普通人,比对富人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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