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像公布空气质量状况一样公布‘金融生态’环境。”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一个新颖的观点让记者眼前一亮。
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赵鹏呼吁,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制度,从而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赵鹏解释说,保持金融稳定,是确保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造成金融风险的原因既有金融部门自身的原因,也有金融监管不力乃至不当的问题。但不能忽视的是,金融风险的形成也有金融经营环境因素。为了重视和加强对金融发展环境的关注和研究,我国理论界提出了“金融生态”这个概念,并由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专门课题组完成了“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从调查研究的情况看,但凡法治不完善、行政不当干预、各类不符合金融规律的政策性安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信用环境、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等,都会对金融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影响。提出“金融生态”概念,对全国部分大中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排名,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资产质量对比情况。这有利于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认识各自的差距,认真研究和努力改善影响金融发展的因素,努力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实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赵鹏认为,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金融生态”,无论对于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引导全社会高度关注金融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努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赵鹏建议,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对全国重点大中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动态跟踪反映各地“金融生态”的改善和变化情况。继续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委托权威科研机构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向全社会公布。对“金融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科学合理地设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方法,准确取值,确保评价方法先进、评价结果客观正确。各地政府在实施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时应将“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就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情况,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