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南山召开座谈会畅谈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建立预警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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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罗湖区召开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座谈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社区等各界代表认为,要树立法律权威,及时化解矛盾,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黄丽萍(罗湖区人大代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现代人表达诉求要有建设性,这样才能和谐、双赢甚至多赢;反映方式如果是破坏性的,势必会导致问题的复杂化。
刘薇(南方证券人事部副经理):要到各类企业大力推行普法活动,让企业和职工在知道应享权利的同时,也要知道自己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林锡彬(市农产品公司):尽量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要从培养人民群众深厚感情上下功夫,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做起,善于见微知著,变上访为下访,从被动变主动,“堵”、“疏”并用,从而化解社会矛盾。
张波(罗湖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罗湖作为服务业发达的老城区,既有新类型的社会矛盾,更有老城区的矛盾,比如休闲娱乐业、餐饮业多引发劳资纠纷,老国企在改制中的纠纷,旧城改造引发拆迁赔偿纠纷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执行力建设,积极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申诉,依法从快办理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纠纷和案件,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对推诿扯皮、漠视不理群众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必须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又讯】昨天,南山区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召开座谈会,与会者表示拥护和支持对组织、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首要分子进行公开处理的决策和措施。陈娟(原圣典科技公司人事行政部任人事主管):2006年1月17日,我所在公司老总突然失踪。当时有的同事提出拉一条白布去堵路。粤海街道麻岭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让我们去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特批绿色通道后,仲裁时间和手续都缩短,我们在1月26日拿到了大部分的工资款,大家都非常高兴地回家过年。如果大家当时选择去“闹”,得到的结果只能是该拿的工资拿不到,反而会受到法律制裁。戴芬敏(深圳富豪时装有限公司):作为一线生产工人,我反对堵塞交通,围堵政府部门的做法。这样做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很容易被人利用。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如你的亲人因病正被救护车往医院送,但因为有人堵马路而延误了治疗,你作何感想?我希望工友们多学点法律知识,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应积极地通过合法渠道、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高峰(深圳市海大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在现在的法制社会条件下,我们完全有合法合理的渠道解决这些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希望广大深圳市民一起来学法、守法,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自觉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法律法规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宝安出台维稳追责措施
【又讯】昨天下午,宝安区召开2006年维稳信访应急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区正式出台实施《宝安区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宝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这两项《办法》,在社会维稳和综治方面出现9种情况之一的,相关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须引咎辞职。责任追究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制,实行条块结合、责任捆绑。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专项检讨、岗位调整、引咎辞职4种。记者在昨天的会议上获悉,宝安区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安装5万个电子监控探头的任务。到6月底前,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力争达到95%以上,使出租屋整体社会环境明显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