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召开座谈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和谐是繁荣发展的基础
【本报讯】(记者袁粮钢翁惠娟)罗湖区昨天下午召开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座谈会,来自罗湖区的各界代表踊跃发言,纷纷谴责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坚决支持市委市政府开展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专项行动。 与会者一致认为,只有依法打击这类妨害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才能构建和谐深圳。
坚决支持政府维稳举措
区人大代表、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黄丽萍在会上表示,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繁荣,都离不开稳定这个大前提。作为人大代表,她坚决支持政府维稳的决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都能珍惜和维护社会环境的和谐与稳定。正所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要创造和谐社会,市民与政府之间必须加强沟通合作。信息的清晰,准确的沟通,彼此互动,才能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获得和谐和双赢。
区政协委员、特区法制杂志副主编苏醒也认为,当前,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社会安定,出现触犯法律的行为,就应严格依法办事;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市民运用合法形式维护合法权益,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诉讼、仲裁、信访等形式来解决;各政府机关要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民解忧,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
要提高市民法治意识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琦强调,合法合理诉求必须通过合法合理方式表达,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深圳要走向国际化和法制化,就必须引导群众以合法形式维护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非法手段和行为进行处理。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深圳的外来人口多,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法治意识有强有弱,应加强宣传,让法治意识淡薄的人懂得如何正确维权。罗湖正采用楼道文化、百姓讲坛、社区宣传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让市民群众懂得依法维权。
黄贝街道办调研员郭晓春认为,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是构建和谐罗湖、和谐社区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市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有效形式。要严格依法办事,大力推进普法工作,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制定全年普法计划,让居民学会如何通过合法的形式,合法的途径和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组织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定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等公益活动,让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及时学到法律知识,得到法律服务。
区总商会副会长吴景生说,在当今文明社会,再大的矛盾也可以化解,但必须通过合法的诉求渠道反映合理要求,通过合法程序表达合法权利。否则,就会给自己和社会带来危害。只有让法理深入人心,才能使社会更加稳定。
健全事前监督防范机制
区公安分局治安科长赵钟锋在座谈会上表示,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秩序,与社会各方面,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深圳良好的投资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区劳动局副局长赵红昌说,区劳动局一直在努力遏制因劳资纠纷引发的非法聚集上访事件。为此,区劳动局建立健全事前监督防范机制,遏制劳资纠纷的发生,减少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加大事件调解处理力度,及时将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建立联动机制,增强事后防控处置能力,杜绝因劳资纠纷造成的重大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发生。罗湖正在制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劳资纠纷将发挥积极的预防监督作用。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深圳金威啤酒公司行政人事主管张丙离认为,采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去表达诉求,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不能容忍的。因此,他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良好治安秩序、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部署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
东门玉兰社区工作站站长孙凤妮说,作为社区干部,就是要关心群众,了解他们的情绪,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不要让矛盾升级或激化。尤其要多开展各类有益活动,加强社区凝聚力,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以真情温暖他们的心。
罗湖区委副书记张波在进行总结性发言时谈了三点意见,第一是要充分认识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第二是要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运用合理合法形式表达诉求,第三是要畅通各种渠道,积极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他还说,罗湖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为罗湖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记者袁粮钢翁惠娟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