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0日讯记者昨日从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山东省职业卫生检测管理办法》要求,今年烟台将严抓有毒有害作业点检测工作,其中噪声场所要求每6个月测定一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要求,对高毒物品和矽尘、石棉尘的工作场所,每3个月测定一次;对其它粉尘和毒物的工作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对噪声工作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对局部振动、高频、微波工作场所每年测定一次。
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检测时间安排表”,并要于3月15日前,报烟台职业病防治院,另外,对2005年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用人单位,要在今年3月底前,安排检测工作。【编辑: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