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3月10日讯刚买的手机没用几天,就出现故障,还说没毛病;明明在三包规定范围之内,却说是人为所致不予修理……昨天,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就目前涉及手机投诉的热点难点进行通报,提醒消费者注意。
检查维修凭感觉
今年2月19日,王先生在省城一商场花了880元购了一款手机,次日就出现死机现象,于是要求换机,但服务人员说要经过其售后维修点检测出有故障才可以。 当王先生将手机交给维修人员后,得出的结果是没有问题。然而可笑的是,就在此时,手机又出现死机现象。面对这种情况,维修人员辩解说是用户使用不当进了液体,不能换机。
同一时间竟两种诊断?王先生对该手机失去信心,于是投诉,并提出退机要求。
手机质量难称心
去年5月,朱先生花了950元在合肥宿州路一家商城购买了一款手机,用了不久即出现问题,于当年9月送去维修,11月底才拿回。但使用不到半个月又坏了,只得又送维修点进行维修,当年12月30日才拿回,修理过程近20天;可这一次仍然没有维持多久,今年1月16日手机又无法正常使用了。为摆脱来回无休止的维修,朱先生只得提出退机,但遭到拒绝,理由是超过七天的退机时间,无奈之下,只好向消协投诉。
“人为”责任难界定
何小姐去年12月7日在省城步行街一家通信商场花了660元购买了一款手机,今年2月12日,手机突然出现死机无法打开的现象,于是就赶往商场指定的位于庐江路的手机品牌维修点进行维修。何小姐说,由于还在三包期内,她就放心地将手机交给了维修人员,自己则在工作室外面等着。然而等了一个多小时后,维修人员却出来告知,手机上缺了2个零件,不能进行修理,如果要维修得付钱。
手机从未打开过,怎会少了零件?14日,何小姐很不解地找到了商家,商家推荐了另一家指定手机品牌维修点,于是,她又去了位于该市南七的第二家指定维修点,维修人员当其面打开手机进行检查后,告知此手机已有明显焊接点,不能再对其进行“三包”。无奈何小姐又折回上一家维修点询问原由,没想到对方以“人为破坏”为由,不负责。几经周折后,何小姐于昨日向合肥市消协进行投诉。
维修价格不透明
省城屈小姐今年2月底拿着一部显示屏坏了的东信手机,来到该市手机销售及维修点集中的桐城路天地通信商城和银河通信商城维修。没想到多个维修点开出的价格差别较大,最便宜的70元,最贵的要180元。
合肥市消协有关人员提醒消费者:一是去信用好的商家购买,避免买到“黑手机”。二是了解“三包”规定,出现性能故障,七天内可以退机;十五天内可以换机,每次维修都应要求指定维修点做好维修记录,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防止厂商歪曲三包规定。三是维修应看是否明码标价。目前物价部门规定,维修点在进行维修服务时,应明码标价。(王奉云、孙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