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莫林浩
虐猫事件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止是动物保护方面的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事件背后的网络伦理。比如说,这种血腥图片该不该贴到网上?未经他人同意张贴其照片是不是侵犯隐私?道德谴责能不能化作诅咒、谩骂这种语言暴力?网民自发的“追凶”行为是否可取?
虐猫事件清晰地展示出互联网的强大:在这个“视通万里”的网络时代,仅凭网上的一幅照片,就可以从茫茫人海中毫不困难地找出某人。 虐猫女子的年龄、籍贯、其丈夫是做什么的,都已有人将线索提供到了网上。不仅如此,网民还通过种种技术手段,将某个虐待动物网站的注册信息、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甚至连疑为法定代表人的车牌号码、私人手机、大学专业、中学所在地、通过网络购物的记录等等,都公之于众。
虐猫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上的蝴蝶效应。一件在生活中可能并不起眼的事情,在网上像雪崩一样急剧扩大。网民的语言暴力以及由此造成的舆论压力和社会影响,大有对当事人形成“没顶之灾”的架势。
我们当然可以对虐待动物的残忍行径进行道德上的谴责,或者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予以举报,但是很多网民的行为是不是已经超出了边界?在一个法治社会,“追凶”如果只是网络上一种义愤的表达方式,未尝不可。不过,要是有人真的采取某些行动,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恐怕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同。即使虐猫者真的被判违法,也要经过法律程序,隐私权和名誉权也是要受到保护的。
但是在互联网上,网民却没有这些顾忌,尤其是对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在“嫉恶如仇”的道德快感和网络技术手段的支持下,他们肆意发泄着对虐猫者及相关公司的愤怒和不满。
这就是网络时代的独特景象:就群体而言,我们变得更加强大,能够发挥难以估量的影响;但是就个体而言,每个人又显得更加脆弱,更容易受到侵犯。如何应对这样的局面,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如何实现自律,我们还没有找到有效答案。(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