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3月9日专电(记者李南玲)今后在深圳,无合法身份证明和无正当职业人员一律不得租赁房屋;新到深圳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应统一到政府指定的临时房屋租住,纳入重点管理;房屋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这是深圳日前召开的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
据统计,去年深圳共新采集暂住人口信息655万人,注销521万人,累计登记暂住人口758万人。由于深圳人口密度较高,对土地、能源和环境等造成比较严重的压力。在现有暂住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4.7%,70%以上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大部分从事劳务工作,也有几十万人长期处于无业状态,给社会治安带来较大的隐患。
针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现状,深圳今年将在出租屋综合管理政策上推出新的举措:其中最重要的是严把房屋租赁市场的准入关。一方面推行房屋租赁证制度,明确规定凡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危房不能使用;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存在明显消防、安全、治安隐患的及业主不主动履行治安管理责任的出租屋都不得出租。
另一方面对承租人也设定了门槛。暂住人员在深租赁房屋,必须持合法证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暂时无工作单位的则要到政府指定的“廉租房”租住。这种“廉租房”全市各区将有设立,或以平价旅店为依托,实行严格的公寓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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