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8名悍匪光天化日之下,在一快运公司抢劫现金19万余元,残忍地将出纳杀成五级伤残。昨日上午,曾轰动一时的“6-21”持枪抢劫案在成都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5月下旬,陈加勇等人事先踩点得知,白莲建材市场“金凤凰”快运公司会在6月某天向客户发放货款。 6月21日上午10时许,快运公司内七八十人正在排队等候领货款。突然,四五名男子手持砍刀和手枪冲进屋内。威胁当班的出纳李某将装有20万元货款的包交出来。李断然拒绝,几人拿着刀对李某的手臂一阵乱砍,并动手去抢。见李某死不放手,一名歹徒掏出手枪对其背部开了一枪,抢走现金19万余元后逃离现场。同年11月,8名嫌疑人落网。
几人归案后,还向公安机关交代了“4-8九龙广场特大抢劫案”。去年4月8日6时左右,他们携带尖刀驾车窜至九龙广场,将芦某某骗上车,挟持到梁家巷附近,抢走身上现金后,向她家人勒索8万元,分赃耗用。同年10月18日,他们经过预谋,将刘某绑架至郫县,殴打、要挟后,勒索1万元。庭审中,几名被告人基本承认犯罪事实,但都不承认是自己用刀、枪杀伤出纳。
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称8名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而其中几人属于累犯,应依法严惩。
“这些歹徒太狠了!”快运公司负责人张某说,李某手臂一共挨了十多刀,子弹差一点就进入心脏,经医生全力抢救,李某保住了性命,但右手丧失了功能,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张某说,李某年仅28岁,在公司工作多年,为人非常好。她不顾安危舍命保护公司财产,公司非常感谢她。现在公司方每个月给她2000元以示奖励,并赠送了她一套住房。法庭中,受害人李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向8名被告人索赔44余万元。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林建中 实习记者杜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