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吴邦国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称将选分歧较大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或论证会
2006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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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在报告中介绍,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项目,目前正在修改,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
要把握政治方向和国情
吴邦国说,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主要有:一是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劳动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毒法、护照法等。二是修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算法、合伙企业法、食品卫生法等。
吴邦国介绍,目前,正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物权法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考虑到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涉及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吴邦国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25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18件,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吴邦国指出,过去的一年,常委会还就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二是就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吴邦国说,今年将选择重要法律草案,或者意见分歧较大、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专门问题,采取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举行立法听证会或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实际。
吴邦国说,在制定和修改法律过程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从国情出发;三是坚持实事求是。
去年四成建议列入工作计划
吴邦国说,议案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被采纳并已列入今后工作计划的有2347件,占40%。据对1000多名代表直接反馈的意见统计,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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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
全国人大常委王利明:立法进展顺利 还有问题需探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王利明说,《物权法》成为今年的立法计划说明了,《物权法》的立法正在顺利进行着。当然,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探讨,在立法过程中要听取各方意见。需要修改完善的,包括争议比较大的,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农民住宅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向任何人出卖,以及是否需要特许物权,如采矿权、水资源使用权等。
本报记者 严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