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0日电据辽宁日报消息,3月9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5年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件实事,曝光了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
2005年,沈阳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部署,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红盾护农行动、追缴“苏丹红”、防控禽流感、取缔无照经营“黑窝点”为重点的打假维权工作,使全市消费环境进一步得到净化,企业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一年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10099件,立案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济违法案件1197件,成功调解消费纠纷80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5.46万元。
维权十件实事是:沈阳市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建立了“投诉维权站”等。十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是:陈秀琴无照制售病死鸡案,沈阳市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保健品广告案,沈阳甄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冒牌白酒案,广东葡东肉类批发部销售无生产日期肉类食品案,张玉光无照经营冒牌奶粉案,李俊龙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志和面粉包装袋案,徐言伟无照销售死猪肉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