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发展银行首家推出减轻房贷还款人利息负担的“双周供”产品以后,上海银行昨天也宣布首推可以适当减轻购房者借款初期压力的“宽限期还款”方式。
本报记者王庆慧
据了解,宽限期还款方式是指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后,在合同约定的一定时期内,借款人只需每月支付利息,暂不归还贷款本金。 待宽限期结束后,对贷款发放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本付息。上海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还款方式最大优势可适当减轻购房者借款初期的还款压力,保证原有生活计划安排不受影响。
根据上海银行的设计,宽限期期限分别有12、24、36期,目前上海银行首推12期。据了解,经与上海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的开发商或二手房中介机构引荐以及该行的个人VIP客户,若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超过1年,均可申请还贷宽限期。贷款期限包含宽限期,借款人在宽限期内自贷款发放次月20日付息,至第12期付息日止。
举例说,如客户计划按10年还本付息,并申请宽限期1年,则贷款期限为11年,贷款利率适用5年期以上利率;客户贷款发放日为2006年3月15日,则宽限期自当日起算,4月20日首次付息,2007年3月20日最后一次付息。期间,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12期满,借款人开始还本付息,首次还本付息日为2007年4月20日;若该客户贷款金额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正常还款为每月5400元(按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利率计算),若申请宽限期12期,则第一年每月只需还款2300元,还款压力可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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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但理财分析师分析,采取宽限期还款法可以在还款初期减轻还款压力,但也会支付一定的成本。上海银行有关人士解释说,主要增加的是首年因未冲还本金而导致的利息支出,但由于可减轻贷款人买房集中用款等带来的资金紧张状况,增加的利息支出也并不多,因此相信会受到这一客户群的欢迎。
类比
“双周供”每年多付5天利息
本报讯(记者王庆慧)不久前深圳发展银行国内首推的房贷还款“双周供”在市场激起很大反响,由于这一还款方式牵涉到银行计结息方式的调整,传统的还款一年按12期计算,一年按360天计息,每年还12(360/30)期。而深发展“双周供”按天计息,一年是按365天计算,每年共有26期(365/14),因此,每年将比普通还贷法多支付5天利息。那么双周供是不是真的可以减轻贷款人还款压力呢?
双周供相当于提前还贷
深发展银行相关人士解释说,“双周供”由于是两周还一次贷款,每年多还了两次款,因此带来的就是提前还款效应,因为借款人每年多还了款,本金不断降低,因此节省利息,缩短了还款期,较没有加快贷款归还速度的等额还款法省息。
双周供每半年多还一期
由于按天计息,双周供还款每隔6个月会出现一次1个月需还款3期的情况,当月的还款金额会增加,在其他月份则与原月供方式基本相同。
因此,双周供并不减轻每月供款压力,理财师建议,如果本来月供压力比较紧张,选择双周供可能不太适合。30年50万贷款还款期内比普通月供多还8000元利息。
仍以上述贷款50万元,期限30年,贷款利率6.12%为例,在缩短了贷款期5.3年后进行比较,可以发现采用“双周供”还款,每两周还1次,每次还1518元,每年还26次,每年共还39481元;采用普通的月供方式,每年还12次,每次还3276元,每年还39323元,“双周供”会比“普通月供方式”每年多还158元,累计下来,还款期内“双周供”会比普通月供多近8000元的利息。
因此,理财师认为,如果预计自己可以实现提前还贷,也可以不必采取双周供,毕竟这一方式也是一种提前还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