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组小组讨论会上,林毅夫委员作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专题发言。等到28分钟的发言结束时,林毅夫的桌前已经堆满了记者递上来的提问纸条和预约采访的名片。当林毅夫步出会场时,记者们将他团团围住,从三楼的会议室到六楼的房间,林毅夫走了一个多小时。
在发言中,林毅夫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今天上午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因为听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重大历史任务。总理提到2006年中央财政对‘三农’资金的支出要达到3397亿元,比去年增加442亿元,而且下定决心调整投资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重点转向农村去,我想这是很实在的!”
林毅夫的激动不无道理,在20世纪90年代末,他就开始关注“三农”问题,并一直在寻找一个切入点,1999年他提出了“新农村建设”这一概念。林毅夫始终认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基础设施投入本身就是一个投资需求,尤其是和生活有关的,饮水、道路、电网、通信、广播电视等。这些基础设施改善以后,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能够提高农村对现代化产品的市场需求。这样才能把农村的市场变成全国大市场的一部分,把城市里过剩的产能消化掉,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渠道就通了,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就有可能。更何况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时候,基本是雇用农村劳动力,使用当地的材料,这样也可以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来源。”
随之而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该如何投入?林毅夫算了一笔账:“国家发改委有一些专家作了推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概需要4万亿元,到2020年,平均每年2700亿元。这2700亿元资金怎么筹集呢?应根据提供服务和产品的特性具体分析。如果纯粹是私人的设施,如改造家里的厕所,主要应该由农民出钱,政府可以补贴;如果是公共产品,如道路、下水道等设施,应该是政府投入为主,还可以动员一些社会资金。”
这么一大笔资金,这么长时间的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该如何管理,怎样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林毅夫建议,新农村建设要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必须把握三个原则:不能毁旧村建新村,要在自然村的基础上发展;资金主要是来自于政府,也可以动员一些农民和社会资金;各个项目的实施标准范畴都不一样,要有农民的参与,只有农民自己最知道需要什么,必须实实在在给农民带来利益。(记者曹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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