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邱浩 实习生蒋雪良3月8日,本报刊登题为《我市2006年中考方案出台》的报道后,许多读者纷纷打电话到本报咨询方案中的。为了让读者更多地了解该方案,本报邀请了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方案中涉及的命题、总分、体育测试、录取优惠政策等问题作了解答。
课改、非课改区分开命题
·记者问:今年市区为课改实验区,十二县为非课改实验区。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分开独立命题,考试试卷是否会不使用同一套?命题依据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答:今年课改实验区(校)与非课改实验区(校)实行分开命题,不使用同一套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试卷。命题要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大纲现行规定使用的教材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重要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况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数学、物理学科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5±0.03之间,其它学科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70±0.03之间。容易题、中档题、难题的比例大致为6:3:1。
户口问题有规定
·问:有本市一年以上学籍、有广西境内户口但无市区、12县户口的考生,以及具有本市户口但在外地借读的考生是否可以参加我市中考?
答:有本市一年以上学籍、有广西境内户口但无市区、12县户口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凭毕业考或学业考试成绩回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毕业手续。对确有困难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或仍要在我市读普通高中的考生,经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同意,可在市区、学籍所在县参加考试,凭学业考试成绩回户口所在地参加分配或在市区、学籍所在县参加除示范性普通高中外的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在外地借读,具有本市户口的考生,需持本人户口和初中三年的学籍档案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审批,方可报考。
体育测试计入总分
·问:今年中考体育测试成绩分将计入升学总分,那么身体残疾的考生将如何计分?如考生临时伤、病,不能在集中测试时间内进行测试的,是否另安排补考?
答:今年凡身体健全的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参加体育集中测试,满分为30分,并以原始分计入升学总分。
身体残疾的考生,平时正常上体育课,且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经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0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残疾考生体育免试登记表》,又具有经市残联审批办理的残疾证,经学校同意,报市、县中考办公室批准,可免予考试,并按30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凡临时伤、病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0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伤、病考生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报市、县中考办公室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体统一考试,但须参加补考,补考时间由市、县中考办公室统一规定,并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需要注意的是,因故不参加集中考试的伤、病、残考生,有关证明材料须存入档案,供录取学校参阅。
·问:体育测试的内容有那些,如何赋分?体育测试由全市统一安排,市区和各县分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何安排?
答:体育测试的内容共有5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掷实心球共三项。每项10分,合计30分。
市区集中统一考试时间为:
第一批5月9-11日为中片(中山、逸仙、七中、十三中、德智外语、琴潭和长海实验学校、东方)地点设在桂林中学;南片(十七中、十六中、十一中、十二中、八中、二塘初中、雁山、柘木、大埠、桂东、光华、建安、桂花初中)地点设在第十七中学;
第二批 5月12日-15日为北片(四中、五中、宝贤、十四中、清风、十九中、大河初中、英华、才华)地点设在第五中学;东片(一中、师大附外、石油、穿山、朝阳、华农中学、火炬、草坪、任远、飞龙)地点设在师大附外学校。
十二县分两批进行考试:
第一批考试时间为5月15-19日,单位为灵川、兴安、灌阳、资源、全州、龙胜;
第二批考试时间为5月20日-24日,单位为临桂(含首师大附中)、阳朔、恭城、永福、平乐、荔浦。各县考试地点由县中招办确定。尽量安排考生在本乡或就近条件较好的学校参加考试。各考场的选定,具体考试日期等,由县中考招生办确定后上报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项考试,考试成绩应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毕业标准区别规定
·问:今年市区为课改实验区,十二县为非课改实验区。课改实验区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呈现,非课改实验区以分数制呈现。总成绩呈现方式不同后,对市区学校和十二县学校初中毕业标准将如何规定?
答: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㈠综合素质评价C等以上(含C等);㈡市区学校的学生各科书面笔试考试成绩D等以上(含D等),体育测试及格;十二县学校的学生各科学业考试成绩为及格;㈢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成绩为及格。
需要注意的是,各学科学业考试为E等或不及格的学生,由各学校组织补考,经补考及格者,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可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中职、普高录取原则与依据
·问: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与依据是什么?录取办法和程序有何规定?
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为:本届初中毕业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择优录取;初中毕业学生也可凭学校九年义务教育学历证明;往届生凭初中毕业证书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为:十二县的高中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教科)局根据本方案的精神制订,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市区高中招生方案为:继续实行“双向选择”,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各招生学校分别在市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和本校内设立招生报名点。参加中考的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可直接到招生学校的任何一个报名点报名。市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受理考生报名的有关事宜,也不统一分配落选的考生入学。
录取依据:以学业考试总分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科学业考试等级组合、物理化学实验测试和信息技术评定结果为基本录取依据。在同一学业考试总分等级下,先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高低进行排序,在同一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情况下再通过六项笔试成绩等级的组合加以区分。排列顺序为最高A、A、6A+,即学业考试总分等级为A,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六项笔试成绩等级均为A+。最低为E、D、6E,即学业考试总分等级为E,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等,六项笔试成绩均为E等。
录取办法和程序:①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分为四个录取时间段,每时段两天。示范性高中(桂中、师大附中、十八中)必须在第一时段完成指令性计划招生,第二时段完成指导性计划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可在四个时段内选择,确定段次和各段的招生人数,但必须在完成本学校的指令性计划招生任务后,方能进行指导性计划招生。
②学业考试学科等级中出现“D、E”等级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D的考生,不能进入示范性高中录取。学业考试学科等级中有“E”等级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的考生,不能进入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
③同一录取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根据录取依据中的等级排序按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继续实行保送生政策
· 问:今年中考继续实行保送生、学区生、特长生政策,相关规定如何?
答:示范性高中保送生录取。
桂中、师大附中、市十八中等示范性高中,划出指令性计划招生数5%的比例,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也要划出一定名额用于录取市区各中学初中段品学兼优的保送生。保送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经初中学校推荐-校内公示-市“三生”资格审查组审查-示范性高中录取-市中考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等程序,可免试直接录取升入示范性高中。
示范性高中学区生招生录取:2006年继续将桂中、师大附中、十八中等示范性高中的指令性计划约25%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内各承担学区生源的初中学校。
录取办法为桂中、师大附中、十八中先完成非定向分配的招生指令性计划名额,各初中学校再根据定向分配的招生数,在参加中考的本校学区生中按总等第成绩从高到低选送,但综合素质评价为C、D等级的学生不能选送。
特长生录取:在市教育局下达的特长生招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及条件指导下,由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特长生录取方案,报市中考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特长生的录取可适当降低学业考试成绩,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的学生不能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程序
·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今年仍作为初中生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那么,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评价结果有哪些?综合素质评价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七个方面。每个方面分为若干个评价要素。
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评定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先评定七个方面的等级,然后按《评价方案》规定的方法确定综合评价等级。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以《桂林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为基本素材,结合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评价的结果,以及学生的日常表现,经自我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集体讨论等程序,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于2006年5月20日前结束,届时市教育局将派检查组到学校进行检查,经检查组人员签字后方能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