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陈瑶 记者 黄伟清)和汽车闯红灯“电子曝光”一次罚款200元一样,客车站外带客也将实现“电子曝光”,但一次要罚款3000元。市交通局运管处昨透露,此后客运违章不用现场查处,凭借影视证据便可对其处罚。
据介绍,去年10月市运管处指挥中心控制一体化平台投入使用,在中央门、建宁路等8个经常出现站外违章带客的路段架设“电子眼”。稽查人员在中心大屏幕前,便可以对这些路段的情况实行电子监控。近6个月来,已帮助稽查队员现场查处200多起站外带客等客运违章行为。其中,还将15起外地客车违章带客的场景制成光碟,作为影视证据送至这些客车所在地区的运管部门进行处理。
据介绍,今年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电子眼”影视证据的功能,不仅要在中华门、汉中门附近增设“电子眼”,还酝酿建立全省联网机制对客车站外带客等违章行为进行“电子曝光”。对一些违章带客车辆并不进行现场处理,而依靠影视证据对其进行处罚,曝光一次罚款3000元,曝光3次要求其停运7天,曝光5次要求其停运10天,曝光10次将取消该客车的营运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