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十一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以下四方面的措施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第一,进一步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具体实施细则,要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同时,还要考虑抓紧出台有关鼓励生物、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等带有重大战略产业意义的产业发展政策。
第二,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包括上海同步辐射光源、远洋综合科学考察船等1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进中国科学院的知识创新三期工程建设。
第三,组织实施企业自主创新专项。今后五年,国家将投资建设生物冶金等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要推进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制造装备数字化等50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要进一步推动几百家不同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要组织实施新一代网络、生物医药等七大高技术产业工程和生物疫苗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第四,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研发。今后五年,国家将组织研制包括核电站、高速铁路装备等16项重大成套技术装备。要进一步加强节能、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重大产业技术研发。我相信通过以上这几方面的工作,会为我们的企业更好发挥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提供一个更有利、更良好的外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