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0日讯据商旅报报道:“电单车能上路了,快来买啊!”针对一些商家近期以此误导消费者,海口警方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在相关登记管理办法没出台前,电单车仍不能进入海口中心城区行驶。该负责人称,省法制办此次向社会征集意见是为出台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做准备。 如果海口今后允许电单车实行登记管理,警方将严格按规定执行。但是,考虑到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即使实行登记管理后,有关部门也要划定电单车的行驶区域,不可能任其随意行驶。而超标的电单车(即“电摩”)由于属非法机动车,不可能通过登记,更不能上路行驶。因此,在相关管理办法还没出台前,提醒市民仍不要盲目购买电单车。
有关负责人特别提示,市民即使想买电单车也要注意辨别。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有多种,分别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休闲车。而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单车最高车速每小时应不大于20公里,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此外,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骑行噪音、百公里电耗、电动机功率也都有明确规定。(苏钟李庆伟)(来源:商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