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卫报记者 李军【东方卫报报道】2006年3月7日,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苏杭村农民吕传宝向记者投诉,去年底其两批计7600多只苗鸡因食用了当地某厂生产的肉鸡前期配合饲料后,出现暴死症状,损失4万多元。 为了索赔,今年1月16日,他带着惟一合法有效的样品来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办理加急检验。当天下午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料第二天检验结果竟为“合格”。当他对该结果提出异议并索要样品时,对方却称“样品用完或被扔了”。事发后,吕传宝虽然多次找该所交涉,可至今无果。
两批苗鸡死亡七千六
“每当看到心爱的苗鸡暴死时,我们全家人心就象刀割一样难受。”吕传宝说。吕传宝介绍,为了发展养殖业,他建了一个养鸡场。2005年10月16日,他买了3760只苗鸡。从进场到10月28日,该批苗鸡健康正常。期间,他在双沟镇陈某所经营的店中,买了一批肉鸡前期配合饲料给鸡食用。不料从10月29日开始,他发现平时活蹦乱跳的苗鸡先后出现暴死症状,至11月9日,共死了2123只。“当初,以为是苗鸡质量问题,于是在当年11月9日又购了3920只苗鸡。谁知从11月23日起,苗鸡又开始出现大面积死亡症状,至12月1日前后死亡1928只。”吕传宝说,会不会是该批饲料存在问题,导致鸡中毒死亡?于是他立即改用新玉米粉喂养,两天后苗鸡死亡率得到明显控制。可此时家中的苗鸡只剩500多只了。吕传宝介绍,该饲料为徐州市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每袋40公斤,82元一袋。饲料由销售商陈某直接送货上门,两天送一次,每次8至10袋。从2005年11月中旬至12月23日,他从陈某处共购74袋同品牌饲料,费用7600元,若加上死鸡费用、工人工资等共计损失4万多元。
生产厂家主动要求送检
为了搞清鸡的死因,吕传宝买来“黄曲霉素试纸”对饲料进行检测,发现该饲料中的黄曲霉素超标。随后,他又将该饲料取样送到附近一家销售兽药的保吉安公司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饲料中“黄曲霉素”严重超标,产品检测不合格。为了讨个说法,吕传宝请来双沟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苗家永,于当年12月21日找销售商陈某交涉此事。陈某称,此事他不好作主,如何处理他要与厂家协商。随后,陈告诉吕传宝,厂家认为吕若想索赔,惟一的办法就是将饲料送至具有国家资质法定质检部门检验。否则,厂家不予认可。同时,厂家给出南京、武汉、成都三家质检所,让吕传宝从中任选一家。为了保证送检样品的公正、合法性,吕传宝请来销售商陈某、双沟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苗家永、以及金翠霞等人一起来到吕家养鸡场,现场提取约100克饲料样品,当众封存。2006年1月10日,样品送睢宁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委托对方将其送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当月16日,吕传宝带着样品来宁。从吕传宝出示其与该所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书》中表明,该样品编号为SP00751X、检验项目为黄曲霉素B1、产品生产日期为2005年11月18日、样品数量80克、加急检验费250元、检样处理为退还。备注一栏注明:委托方保证对提供资料和实物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足额支付检验费用;本检验机构保证检验的公正性,对检验报告负责并对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保密。
不合格产品摇身变“合格”
“煮熟的鸭子突然飞了,你说奇怪不奇怪。”吕传宝说,该饲料的保质期为两个月,2006年1月18日到期。因此,他在当天送检时,交了250元的加急检验费才得以检验。当天下午约3时许,该所检验员刘女士在电话中说:“你送来的样品经检验不合格,里面的黄曲霉素B1大于15UG国家规定小于10UG。”吕传宝说:“这才是实际情况,因为我所送样品本来就是不合格产品。”对方表示:“那我就放心了。”随后,吕传宝来到该所准备取走检验报告。当刘女士陪他来到一楼的门市部准备打印检验报告时,发现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已下班。于是,他请求该所次日将上述检验报告以邮局快递方式寄给他。在交了28元快递费后,他连夜赶回鸡场。谁知,第二天下午约3时许,刘女士突然打电话给吕传宝说:“检验报告不能寄给你了,因为复检合格。”此时一名自称是该所质检室主任的女子接过电话对吕传宝说:“所里有规定不准把检验结果告诉客户,刘工严重违规,现在以合格的检验报告为准。”当要求对方退还样品时,得到的答复是:“样品用完了。”说变就变,吕传宝还是有些不相信:“我送了近100克的样品,不可能一次性用完。”对方草草一句话让吕传宝有些绝望:“不用完也扔掉了,就这么定了。”
样品用完岂能“还魂”复检?
2006年1月17日下午约4点钟,吕传宝打电话向该所主管部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室投诉此事。该室一名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称:“样品不可能丢的,因为我们有规定,一定要妥善保存样品,查处责任人。有问题我们给你一个公正的检验报告;如果没有问题,将样品退还给你送国家总局复检。”话已至此,吕传宝不得不把自己的遭遇全盘托出。“我的样品只有这一份是合法、有效的了,你们要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将样品送国家质检总局复检,如果能退还样品说明你们没有问题,否则你们某些工作人员还是存在问题的。”该负责人表示一定给吕传宝一个满意的答复。21日,一个自称是该所负责人的男子打电话给吕传宝,第一句话就是“我将复检情况告诉给你……”并没有要求复检的吕传宝听完吃了一惊,样品前面说用完了,怎么如今又冒出来个复检!对方却坚持“这是我们的工作程序,经检测样品中的黄曲霉素B1界于合格和不合格之间,所以我们就算它合格了。”随后,吕传宝打电话向该局纪检室反映此事。对方简单的答复一句,将尽快追查样品的下落。
投诉人洗车场遭“挟持”
吕传宝告诉记者,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只要他向质检所施加压力,当地销售商马上就会找他麻烦,轻则恐吓,严重的甚至出现“绑架”。今年1月26日农历27上午,他在双沟镇一家名为“旭旺”的洗车场洗车时,忽然窜出几个“活闹鬼”将其强行拖到车上。慌乱中,吕传宝不停的喊道:“干什么?”对方恶狠狠的问他:“你做的事情你不知道?”其中一个“活闹鬼”命令他:“少罗嗦,开车。”最后,吕传宝连车带人被强行“挟持”到饲料销售商陈某家中。他做梦也想不到,以前只在电影上看过的劫持人质事件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在陈某家中,几个“活闹鬼”将执意不肯下车的吕传宝一顿拳打脚踢,直到当地警方赶到现场,才得以自由。但是,自己的轿车仍被陈某以“经济纠纷”为由强行扣押。2月14日,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室一位负责人打电话给吕传宝,口头告知了调查结果。经过调查,市质检所检验员刘工在该样品检验中出现技术问题,因此原先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饲料复检后其产品为合格。同时对方告诫吕传宝:“你不要有别的想法,样品确实用完了,我们看看把邮寄费和部分检测费退还给你吧。”吕传宝质问:“你曾向我保证过,要确保该样品的安全,现在怎能说没有就没有了?”该负责人称,他是说过这话,但他不能看着检验员做每一道检验,而且检验员有过失所以所里才同意退还部分费用。2月16日,陈某委托双沟镇司法办的工作人员将被扣的轿车还给吕,并赔偿其损失3800元。3月7日,吕传宝再次打电话给该局纪检室,讨要说法。可对方只是一个劲的重复前面的话。
结果没必要向媒体通报?
3月8日上午约9点半钟,记者来到位于红山路旁的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采访。所办公室主任邱某听完记者来意后称,去年底他曾处理过此类事情,要求记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而对于如何处理此事,邱某竟表示:“调查和处理结果,我们没必要向媒体通报。”经过几次沟通,记者指出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邱某最后不得不作出让步:“舆论监督当然欢迎,有结果及时通报给你。”然而,直到记者发稿时,对方未发来任何反馈结果。此事件最终如何处理?本报将作追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