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行推出“个人住房接力贷款”
刚刚步入社会的新鲜人,想要供房子却苦于收入不高,难以获得银行高额度贷款;有一定积蓄的中年以上人士,要按揭却因为年纪大,不能得到银行较长期限的贷款,这是买楼人在现实中常常遇到的问题。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农行已在省内全面推出“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使两代人一起按揭供一套房的做法变为现实。
买楼允许父子齐上阵
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农总行下发了《关于试办个人住房接力贷款的通知》,首次将“接力贷款”这一概念引入房贷业务中,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八省市农行入围首批试点单位,可率先试办此业务。上海农行也已在今年1月份启动了该业务。广东农行人士介绍说,所谓“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信贷产品,对于子女已婚的,其配偶也作为共同借款人。简言之,就是说两代人可以共同出力按揭购买一套房产,但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子女。农行还强调,这种贷款方式目前仅适用于一手楼按揭。
接力贷款适用两类人
“这种贷款较适合两类人。”农行人士解释道,一类是作为父母的借款人年龄偏大,按现行规定(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65年)可贷年限较短,月还款压力较大;另一类则是作为子女的借款人,预期未来收入情况较好,但目前收入偏低,按现行规定可贷金额较少。他举例说明,如果贷款人王先生今年50岁,儿子刚刚工作,家庭月入不到3000元。看中的房子需申请贷款50万元。受贷款条件限制,其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年利率5.508%,王先生月供将超过4000元。这对一位即将退休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笔庞大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可以选择增加儿子为共同借款人,以接力贷款的方式圆购房梦。而房屋产权属于儿子,也解决了未来遗产问题。”不过,记者了解到,由于农行该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所以贷款限制也比较多。这包括作为父母的借款人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载明的预购(买受)人必须为子女,共同借款人尚有贷款余额的住房累计不能超过一套等。对于所购房屋为子女第一套住房的,农行规定可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即央行优惠利率执行。本报记者刘薇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