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本报讯 (盛辉 傅杨) 近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该县袁集镇大吴村6名村干部合伙贪污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一案,由阜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他们11年到10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据介绍,2003年10月,阜阳至六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途经阜南县袁集镇大吴村。时任该村支部书记的马坤华,在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村委会组织人员马于亮、刘长杰及村民组干部秦某、莫某、秦某某等6名村干部,采取多报永久性占地和多报地面附属物损失等手段,共骗取阜六高速公路补偿款411285.50元。 面对怀中的“唐僧肉”,6名村干铤而走险,分而食之。其中马坤华非法占有19万多元、马于亮非法占有31000元、刘长杰非法占有30000元,秦某、莫某、秦某某也非法占有数额不等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