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透露,2005年中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案件和民事案件均呈较大幅度上升。
去年侵权犯罪案上升近三成,2963人被判刑
去年,中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侵权犯罪一审案件3567件,审结3529件,同比分别上升了28.36%和28.28%。 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24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17件,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26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在2005年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中国法院共判处5336人,较前年上升30.66%。其中,有罪判决5319人,296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比前年上升23.9%。
依法适用法定赔偿高限,加重侵权人侵权成本
在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的同时,中国地方各级法院还通过严格依法判令侵权人和违约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依法对侵权人予以民事制裁、依法采取诉前禁令等诉讼措施,加强对权利人和非违约方的司法救济。
据统计,中国地方各级法院去年共受理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知识产权案件16583件,审结16453件,同比上升20.66%和29.60%。审结一审案件13393件,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26.12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2005年中国各级地方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两大特点:
一是此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受理的一审案件占全国的65.38%;二是法院裁判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以加重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防止权利人损失扩大
针对当前知识产权侵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相关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以进一步完善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在去年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明确涉及录音录像制品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标准的基础上,最高法院针对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法律适用问题,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利益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4个司法解释,并于去年11月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各级法院在侵权案审判中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以防止权利人损失扩大。据统计,自中国3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修订以来至2005年10月,中国地方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案件301件,审结299件,实际裁定支持率达88.06%;受理诉前证据保全案件470件,审结445件,实际裁定支持率95.02%;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47件,审结142件,实际裁定支持率96.64%。
外国权益人遭侵权,应及时向中国法院起诉
中国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表示,外国权益人在其知识产权被中国公司或个人侵犯后,应当及时起诉,把侵权者送上法庭。
他进而说,如果外国公司或权益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只要他们能提供足够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中国的法院都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去年中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大幅度增长,但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中国权益人起诉的案件,虽然外国权益人投诉的案件逐年增长,外国公司或外国权益人起诉的案件只占5%-6%。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年03月1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