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一直非常重视。改革前强调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改革后从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强调重视生产,同时也强调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增长主要靠农村劳动力,打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渠道,对农民增收非常重要;另一方面,让工业和城市非农产业向农村渗透,在农村寻求和建立产业支撑,也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
“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不断成长壮大起来的龙头企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要推动农业产业化成功,第一个原则是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依靠科技形成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当中,只有产品进入市场才能形成价值。龙头企业的发展正是解决小农户进入大市场的一个关键,而农产品只有大规模地进入市场才能获得较高的回报率,也才能够有效地增加农民的收入。
目前,推行农业产业化主要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由龙头企业出资成立担保公司,再由这个担保公司为农民向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由于龙头企业对其所属农户的信息有充分的了解,而且掌握了农户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因此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另一方面,《担保法》规定,担保公司担保的资金最高可以达到其自有资金的10倍,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动员资金。根据这个想法形成的提案,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目前正在全国进行试点工作。
“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农户”的模式,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可以起到“一石数鸟”的作用。对农户来说,可以满足新农户加入基地和原有农户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从而有效增加其收入;对于银行来说,能够有效解决贷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龙头企业来说,有利于较快地扩大生产基地,迅速做大做强,而且担保公司本身经营良好的状况也可以赢利。
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证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作者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年03月11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