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1日讯(记者韩云全)今天,市建设局对2起共死亡2人的四级以上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做出通报,公布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2005年3月27日,山东建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开发区夹河苑二期1#楼的施工过程中,工人张某违章拆开十层安全密目网向下扔钢筋,不慎坠落地面,导致死亡。 经分析,虽然工人张某违章操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但山东建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市建设局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由该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005年10月22日,烟台市发达置业有限公司在芝罘区中心广场工地安装管线,劳务工盛某在搬运钢管经过楼梯过道时,不慎被钢管碰倒,掉在未设临边防护的底楼,导致死亡。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二,其一,劳务工盛某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自我防护意识差;其二,建设单位烟台天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层层转包工程项目,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未做好临边防护,缺少安全平网、挂网。导致事故发生还有三个间接原因,施工单位烟台市发达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对劳务人员未纳入内部管理,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烟台市发达置业有限公司经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力;监理单位烟台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监管不力。市建设局对烟台天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烟台市发达置业有限公司经理处以罚款2万元,并做出书面检查;对烟台市发达置业有限公司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由其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烟台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