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11日电(梁成虎)今后,在太原市辖区内,1亿元以上的重污染投资项目审批须经过听证会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审批。
太原市环保局介绍,太原市已出台有关规定,普通市民将有机会参与重大项目的建设决策。
同时,太原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和环保审批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区域功能,明确禁止类、限制类、支持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