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3月1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大陆演艺人士赴台能否接受采访及从事宣传活动等争议,最近引起讨论。台“行政院陆委会”10日表示,两岸交流日趋频密,朝向多样化发展,现行“法规”已无法完全涵盖民间新的交流需求,有必要重新检视相关“法规”,近日将邀集相关机关共同研商。
据报道,台“新闻局长”郑文灿10日晚间也发布新闻稿称,大陆演艺人士赴台访问,依据两岸关系条例,是采取申请许可制;大陆演艺人士赴台进行宣传活动,目前没有列入许可项目,这是政策及“法规”问题,“新闻局”必须依“法”行政,没有行政裁量的空间。
郑文灿还说,“新闻局”将搜集业者意见,向“陆委会”反映,针对大陆演艺人员的影剧节目在台播映时合理且必要的商业活动,如宣传活动,检讨纳入两岸关系条例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