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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真的能让老百姓安心放心吗? 资料图片
海口晚报网3月11日讯(记者韩政实习生胡玲)最近,从河北来海口购房的范建义老先生一直为购房定金问题所困扰。由于担心产权不清问题,范先生想退回当初缴纳的10000元定金,可房屋中介公司却迟迟不肯退还。
范先生介绍,去年12月5日,他们根据海南执信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发布的广告信息,选择了银湖路海乐园的一套房子。经过商谈,先交定金10000元。因当时范先生带钱不够,先预付2000元,其余次日上午补齐,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
在两次交款中,范先生都谈到了购房手续问题。第一次,售楼小姐承诺,他们是带证发售,手续齐全,完全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次补交款时,当范先生再次提到如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售楼小姐却声称房产证公司负责,土地使用证不能办,并说现在海口市买房都不办理土地使用证。范先生觉得不妥,表示再考虑时,售楼小姐却说:“如果不买了,已交的2000元定金不再退。”为此双方争执起来。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在“认购书”上注明:“产权不清,全额退还。”这样范先生又补交了8000元。
交定金后,范先生随即走访了市政府政务大厅,国土局的同志告诉范先生:“只要来人办,都能办理。”“海乐小区既然产权清楚,为什么不承诺为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证。”范先生越来越怀疑房子产权有问题,于是决定不买了。12月7日下午和12月9日,他两次找他们商谈,要求执行协议书中的承诺退还定金。经过两次商谈,售楼处李经理表示同意,尚需请示蔡老板,蔡老板答复“一分不退”。至今未能退回定金。
现在,海乐园的房子已经卖完,海南执信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的售楼人员也已经撤出,范先生再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时,已经是空号,找到当初那个售楼小姐,她也不愿意透露公司的电话和地址。范先生只好将此事投诉给海口市消费者协会,可他们去调查时,已无法找到海南执信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
消协观点
海口消费者协会陈秘书长认为,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新购住房都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目前,国家对购房定金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一些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设定购房者先交定金等霸王条款,一些购房者急于购房,不认真辨别开发商的相关手续,往往会落入购房定金陷阱。
按照范先生所介绍的情况,该房屋存在手续不清问题,按照当初协议,售楼公司应该将10000元定金退还给购房者,现在海口消协还找不到这个公司,一旦找到就对双方的纠纷进行协商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该负责人还提醒说,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和房产的相关手续,切莫贪便宜,匆匆忙忙地交了定金,这样定金很有可能打了水漂,给自己造成损失。(来源:海口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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