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我省今年重新起草了《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草案已进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阶段。
据介绍,我省现行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1994年9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 实施十多年来,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条例对日益突出的一些新消费侵权行为,如医患纠纷、商品房质量投诉等诸多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关部门重新起草了《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省政府法制办正在加紧审查论证,将于近期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该草案与原《条例》相比,有诸多新亮点。首先是拟扩大保护范围,对购买汽车、商品房等作出详细规定,还将两会期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教育等问题纳入了调整的范围。此外,相对于以往强调通过行政手段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思路,草案强调通过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根据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多层次全方位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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