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黑恶势力纳入严打范围
我市检察机关严打11类黑恶势力
晶报讯(记者吴欣通讯员孟广军)我市检察机关把打黑除恶的重点瞄准带帮会性、区域性、宗族性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厉打击11类黑恶势力。 昨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强走进深圳广播电台,与听众共同探讨如何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
多名听众打进热线电话反映两抢一盗问题。杨志强表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是今年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检察机关将及时批捕起诉这两类案件。
近期,检察机关与公安、审判等机关紧密配合,连续参与“打击恶意欠薪逃薪”、“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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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黑恶势力
1、由本地人与外地人勾结,外地人以同乡、同族、同学、同事等地缘、血缘关系纠集在一起的带帮会性、区域性、宗族性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2、入境到深圳发展势力、避风或与境内不法分子勾结,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及成员。
3、滋生在海鲜等农贸市场收取保护费,非法垄断市场经营的各类市霸。
4、通过暴力恐吓手段非法垄断废旧物品回收、瓶装煤气、建材市场等行业强买强卖的行霸。
5、通过暴力恐吓手段非法垄断长途客运、货运的运霸。
6、滋生在娱乐场所,从事看场、打架斗殴、贩卖毒品、敲诈勒索出租车司机的黑恶势力。
7、以企业、财务公司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8、近年来在拍卖、物业管理、进出口报关业务等出现的黑恶势力活动。
9、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黑衣人”等。
10、非法操纵水运、码头运输的黑恶势力。
11、插手基层政权、干扰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