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与深圳特区报联合举行座谈会
把《法官说法》办成精品专栏
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琦指出,《法官说法》是我省法院和媒体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
【本报讯】(记者王莉英吴涛)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特区报联合主办的《法官说法》专栏自去年10月25日开办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广大读者的普遍好评。 为使栏目更加贴近读者,更好服务群众,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与本报联合举办《法官说法》专栏座谈会,应邀参会的省市法学专家、知名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读者代表纷纷踊跃发言,对《法官说法》专栏在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勉励《法官说法》专栏再接再厉跃上新台阶,为特区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琦出席座谈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作了书面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深圳报业集团总编辑、深圳特区报总编辑王田良分别代表栏目主办单位讲了话。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彪参加了座谈会。
李琦在讲话中指出,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特区报联合主办的《法官说法》专栏到目前已经推出了18期,选题涉及劳动关系、房地产买卖、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保险责任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法律领域,为群众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依法维权指明了方向,因而受到了读者的广泛认同和赞誉。《法官说法》专栏具有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思想性、包容性强的显著特点,在法院、媒体和群众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便于群众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他表示,法院是媒体挖掘新闻题材的一座“富矿”,如何把这一“富矿”开发好,利用好,一直是法院和新闻媒体共同关注的话题。《法官说法》专栏在主办双方的精心打造下,起点很高,在表现形式上灵活而不失庄重,漫画的运用上通俗而不失雅致,法官点评严肃而不失风趣,在社会中搭起了一座解决司法矛盾,弘扬法治精神的文化平台,是我省法院和媒体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他希望《法官说法》专栏能够继续根据司法活动的特点,选择群众最关心、最切身的案件纠纷加以报道,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强化精品意识,增强栏目的法律引导性以及司法观点权威性,将《法官说法》办成一个法治宣传的精品栏目,走向全省乃至全国。
庄礼祥在书面讲话中指出,《法官说法》专栏在社会上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是我市普法工作方式的一大创新,通过这一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于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城市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希望这一栏目能够更加紧密地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宽和深化主题和内容,在形式上更加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让群众喜闻乐见。
邓基联在会上介绍了创办《法官说法》专栏的有关情况。他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的法治宣传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着眼于人民群众的需求,反映时代的特征。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特区报合作创办《法官说法》专栏,希望借助主流媒体的平台探索新的法治宣传模式。创办《法官说法》专栏,也是我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公开审判的重要举措,通过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公开案件事实和裁判理由,加大审判公开的力度,推进“阳光审判”的落实。他指出,创办《法官说法》专栏,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的多发期,各种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通过司法的引导,加强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规范和引导是法院的重要任务,通过法官点评典型案例,公布裁判标准,有利于引导群众在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纠纷的目的。
在认真听取与会专家学者的发言后,王田良指出,深圳特区报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成功地创办了《法官说法》栏目,创新了我市普法的形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读者的喜爱。近期的读者调查显示,《法官说法》专栏的阅读率和好评率一直名列深圳特区报各版面前列,充分反映出广大读者对该栏目的喜爱和认可。《法官说法》专栏虽然创办不久,但已经体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选材典型有社会意义,栏目所登载的案例都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例,宣传的效果比较显著;二是说法权威,在栏目中“说法”的都是我市法院的专家型资深法官,他们结合具体案例所讲述的法与理令人信服;三是栏目的表达形式贴近群众,通俗易懂。他表示,《法官说法》专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深圳特区报将与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密切合作,深入研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将这一栏目办得更好,为深圳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法制委、市委党校、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作者:王莉英吴涛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