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特派记者 廖颖谊 尹来 余亚莲) “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全国人大代表张学东说,“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在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其他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都纷纷提交了建议和提案,一致呼吁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银行应对信用卡资料外泄承担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赵宇梓在提案中指出,随着个人诚信体系的建立,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被广泛采集和利用。而频繁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给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敲响了警钟。个人信息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一旦被篡改、滥用或被非法转卖牟利,不仅严重干扰个人的正常生活,还为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而在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个人的信息安全缺乏专门法律来保护,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仅有去年颁布实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管理暂行办法》,保护内容尚不全面。在银行信用卡业务中,现有的《银行卡管理条例》并未明确发卡银行、信用卡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在信用卡客户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为此,赵宇梓建议,尽快加强立法,构建一个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他特别强调要明确信用卡相关组织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服务组织对持卡人信息的保密责任,规定发卡银行等在信用卡数据外包以及信用卡客户信息泄露事实发生后的责任,确保交易信息和客户信息的安全。
网上“踪迹”也应列入立法保护之列
身为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芸则在其提交的建议中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她从目前50多个已制定相关法规的国家的情况分析,建议参照有关模式,以一般人格权作为权利基础构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陈紫芸特别明确了界定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1)标识个人基本情况的信息如姓名、性别、身高、体重、出生年月等;(2)标识个人生活与工作经历,社会情况的信息如个人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各种社会关系、政治背景、个人习惯、家庭基本情况、宗教信仰等;(3)与网络有关的个人信息,如个人在上网、消费、交易时登录和使用的信用卡、账号和个人在网上活动踪迹,如IP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等;(4)个人信用和财产状况方面的信息,如个人资产、负债情况、收入与支出情况等。
个人信息被泄受损可索赔
建议中特别对于个人信息的保密条款作了强调,指出凡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知悉的对方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如不当泄露,应承担违约责任。对违法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可以根据情况通过民事、行政、刑事三种保护程序予以保护。其中,当事人可以根据侵权人使用个人信息获得的利益,或其受到的损失要求赔偿,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受害人的损失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10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侵犯多人信息或情节严重的,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制裁;对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地连线
看病买房都可能被泄信息
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个人信息资料被泄漏”,可以搜索到111个相关网页,其中有很多个人信息被泄漏的案例。归纳起来,大概有八大类渠道可能会泄露个人信息资料。
1、医院
生完小孩后,可能会接到多家公司的电话,要求给刚满月的婴儿提供剃头和做胎毛笔、脚印等服务。据调查,信息是通过医院泄露的,这些公司可能和多家医院的妇产科有合作。
2、中介机构
如果你填写简历登录某就业网,即使个人信息有效期为“一项选择的是三个月”和“对所有用人单位公开”。那么,可能事隔3年后,你的信息仍可在网上被看到。
3、各种会员卡、优惠服务
如果你在送水点留下了家庭住址和电话,如果在美容院月卡上留下了联系方式,如果你在某俱乐部会员卡上也留下了个人信息……那么,这些信息都有可能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泄露给别人。
4、互联网
互联网上申请一个电子邮箱,就可能收到无数垃圾邮件。消费者在网上通讯、购物、注册过程中,会将一些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信箱地址、信用卡号码存储在网站上。虽然多数网站声称绝对为网民保密,但仍有个别网站贪图不义之财,把用户资料出售给第三者。
5、银行、保险、航空、电信
存折、保险单、机票、电话单据……上面都有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主要包括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6、房产公司
新房子还未收房,就有装潢公司来拉生意,那电话可能就是房地产商透露出去的。据说,掌握这些资料的售楼人员会在“转手”交易中得到好处。
7、调查机构
有些个人资料是利用市场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来获取的,也有当事人在上网聊天或其他方式不经意间透露出去的。
8、用人单位
有些单位的职员拿资料做人情,将自己公司雇员的个人信息透露给银行、房地产公司等机构。(记者张英姿实习生张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