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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农民占、征用地赔偿问题,发改委、财政部均已做答,但昨日的发布会,“农民占、征用地”再次成为焦点问题,记者矛头直指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
李元回答称,早在2004年,国务院曾出台《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征用地做出如下规定:征地补偿不以农业产值的一定倍数为最高原则,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如果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仍不能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批准增加安置补偿费用,安置补偿内容包括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必须“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工程概算;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征地项目,农民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入股。
李元说,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征地前须事先告知,农民对征地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此外,为了防止乡镇、村干部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补偿费必须直接用于被征地农户。
李元表示,对于农民占、征用地引发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正在部署查处违法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