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解读
讯问职务犯罪嫌犯将录像
讯问嫌犯全程录像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逐步推行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说。这标志着我国刑事证据走向现代化。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项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6年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会(首府)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把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人民检察院。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专项整治商业贿赂
“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贾春旺铿锵有力的话音指明了2006年反腐败的方向。
建立行贿“黑名单”
“对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行贿犯罪建立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11日作的工作报告中的平实话语,却如同给行贿者们戴上了“紧箍咒”。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级检察院和地市级检察院已经建立了涉及建设、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等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黑名单”,并已于2006年1月1日正式面对社会受理查询。截至1月底,共有954家单位和42名个人受到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