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2日讯
近日,一消费者在某家用电器店购买了一台冰箱,使用5天后发现冷藏箱制冷温度无法下调。店方承认冰箱制冷存在缺陷,但以是“样机”为由不同意退货。市消协调查发现,店方在销售时并没说明是处理品,销售发票上也没有注明,不具备免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