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2日讯 昨天,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的王秀珍律师就读者咨询的案例给予了解答。
案例回放
:张女士结婚6年了,最近发现丈夫在外面偷偷养了个“二奶”,并且还给“二奶”买了房子。 张女士一气之下起诉离婚。请问,她是否有权分割丈夫给“二奶”买的房产?
律师点评:“
包二奶”如果对家庭造成了破坏,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张女士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他丈夫出资给二奶购买了房产,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案例回放
:李女士常挨丈夫打。丈夫每次打妻后,都痛心疾首,保证以后不再打。可是每隔一段时间,又旧病重犯,最近一次丈夫下手较重,李女士申请了法医鉴定,结论为轻伤。李女士再也不想沉默下去,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如果李女士的丈夫长期对其打骂,应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仅此一次将李女士打成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回放
:赵女士的男同事经常趁办公室没人的时候,拍她摸她,或者用言语挑逗,她想告他,能赢吗?
律师点评
:赵女士要想主张自己的权利,首先要有确凿的证据。否则,起诉到法院,证据不足,法院不会受理。全国曾有几起性骚扰案件,都因缺乏证据不了了之。但我国今年将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到那时,再打这类官司可能会容易些。(学文 晓娟 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