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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47 东北新闻网 | 记者张文龙通讯员付顺华、秦艳丽报道:一对夫妻婚后不久,合谋上演了一场“捉奸戏”,诈取他人两万元。8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敲诈财物的“鸳鸯”双双获刑。 去年3月,谭某在南漳县城关镇结识了一男子庆华(化名),两人曾多次在一起嫖宿。同年6月,谭某与宜城市男子张某结婚。因外出打工没挣到钱,同年8月,夫妻俩心生邪念,决定到南漳县以捉奸的方式敲诈庆华。8月9日晚,谭某约庆华到南漳县城关蛮河堤上,张某尾随其后准备捉奸。谭在与庆华发生性关系后,按约用手机提示张某前往。张即冲下河堤将庆华捉住,以报案相要挟,迫使其拿两万元私了。庆华于次日交给张某5000元,并给其出具15000元的欠条。8月13日,庆华到公安机关告发此案,追回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谭夫妻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二被告人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谭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服判,决定不上诉。 ( 荆楚网-楚天金报) | [编辑:夏明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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