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难、申请再审难和执行难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三大难题,这三大难导致了司法公信度的降低,直接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来自河南的全国人大代表毛万春疾呼。
涉诉信访数量首度回落代表:哪级终审哪级负责
经过全国法院的不懈努力,涉诉信访数量在连续几年攀升后开始回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国光说,对于信访申诉问题,只凭最高法院是不可能解决的。要实行审级负责制,哪级终审哪级负责;申诉案子要严格把关,对事实和证据有出入或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必须审理,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和办案效率、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全国人大代表、长期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的向才银表示,“要让老百姓告状有门、冤情得申,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安定团结。”
改革再审制度势在必行代表:把启动再审权交给百姓
“申诉再审制度对于纠正错判、误判,实现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但是,审判必须有一个终结,再审也不能没有必要的限制。”
这位负责人说,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应再审改判的案件反复申诉、反复再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个案件经过七八次甚至十多次判决的情况时有所见。一方当事人息诉,另一方当事人又申诉,“按下葫芦起来瓢”,不仅使当事人陷于讼累,法律关系也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全国人大代表张启楣说,“要把启动再审的权力交给老百姓,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人民法院不得推诿当事人,必须立案受理。”
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比例提高代表:建设威慑机制加大失信成本
作为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执行难”称得上是个“顽症”。但在2005年,这个问题似乎有了一线转机。
最高法院执行办主任俞灵雨说,“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总的来看,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俞灵雨清醒地认识到: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仍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李永喜说,执行难不仅是法院问题,还有行政干预、合同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尽快建设国家执行威慑机制,进一步加大赖账者的失信成本,促使被他自动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向大会报告工作中提到“继续深化人民法院改革”主要任务时,明确把三个“老大难”列为着力解决的事项: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制度,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完善执行程序和执行管辖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解决执行不力问题。
对于在北京市永定门最高法院上访接待中心那些面带戚容的上访者、对于那些手拿“法律白条”苦苦不能兑现的人们,这或许是2006年春天一个值得期盼的消息。(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