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去年2799名县处级以上贪官被立案
——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447人,已侦结提起公诉30205人。——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比上年上升了4.4个百分点;已作有罪判决的人数比上年上升了5.6%。 ——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十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8490人。利剑出鞘。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的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据,充分说明了2005年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和决心。田凤山、韩桂芝被严惩……2005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99人,其中厅局级196人、省部级8人。这些大要案的告破,显示出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力度。
讯问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贾春旺说:“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逐步推行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目前绝大多数检察院已经实现同步录音,各省级检察院、省会市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地市级检察院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实行这一制度后,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必须对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不间断的录音或者录像。这样不仅有利于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而且有利于加强对讯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实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报备报批制度
“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贾春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这项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
解决“赔偿难”完善刑事赔偿确认程序
贾春旺说,为进一步解决“赔偿难”的问题,保障公民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申请赔偿的违法侵权事项拟不予确认的,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赔偿案件不依法受理或者应当赔偿而不赔偿的,要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整治商业贿赂将成今年反腐重点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涉及广泛,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医疗教育购销等领域,重点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是题中应有之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一语中的,商业贿赂的本质就是贿赂,它普遍存在于各种商业活动之中,常常披着正常商业回报的外衣,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1日铿锵有力的话音指明了2006年反腐败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