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打假维权工作力度和声势相对强大 非法经营者“转战”农村制假售假———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中消协近日公布五大典型农资投诉案件,对广大农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由于打假维权工作在城市的力度和声势相对强大,不少非法经营者将制假售假活动转向农村。
消协支持果农获赔案
2003年春,北京平谷区9户果农从一桃园购买“大久保”桃苗5030株,发现所种桃树并非“大久保”品种。
平谷区消协依法支持果农起诉。2005年6月3日,平谷区法院判决果农胜诉,果农获赔经济损失共51.3575万元。
出售未经审定种子退赔案
2004年10月,北京平谷区8户农民先后从一经营者处购入“京46号”小麦种子播种。收割时,发现麦穗上部多为空穗。
经调查,这种种子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定,违反了《种子法》,并且给农户造成了损失。
柑橘树枯死案
2004年12月,湖北宜昌市金王农药公司购进12000公斤化肥,分别销售给石板村35户柑农。导致农户的柑橘树出现了不同程度枯死现象。
经消协调解,35户柑农从化肥经销商手中获得总额268961元的赔偿。
操作不当玉米苗受损案
2005年4月29日,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300多户农民的3000多亩玉米苗被复合肥烧损,损失巨大。
省消委受理投诉后,通过多次协商调解,经营者同意拿出14万元对受损农户进行补偿。
伪造种子生产日期案
四川一种业公司擅自将2003年生产的种子的生产日期伪造为2004年8月。造成农户减产,经当地消委会调解,种业公司向农户赔偿现金1万元。 |